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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文集2007

廖先生博客从2008年8月初就没有更新了。现在也不知道人是否安好,或者已遭到了河蟹。

 

只能遥祝廖先生平安。

 

站长2008年9月10日启

   8    5    8  
(本站最近更新日期: 2008-11-18 )


发生在中国广东佛山虐杀学生冤案持续至今的天数

2008年05月09日,梦君多了一个11岁的坠楼小伙伴,参看“天国不寂寞”

2008年01月01日,廖祖笙洒泪便买栖身多年的家园,从此残家浪迹天涯;
2007年10月14日,廖祖笙第4次遭到非法绑架,向国际社会紧急呼救;

2007年07月11日,本站用户访问量几乎锐减为0。初步估计本站已经遭河蟹;
2007年05月01日,作家廖祖笙行乞街头为儿申冤;
2007年04月25日,廖祖笙新浪博客被突然强行关闭;
2007年03月10日,本站“永不忘却的纪念”创建;
2007年01月21日,
廖祖笙搜狐博客被突然强行关闭;
2006年07月16日,15岁的中国佛山中学生廖梦君“跳楼自杀”;

 

 


也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孩子
恳请有识之士互相转贴,并向中央人民政府报告



每每来到广东省籍作家廖祖笙先生的博客,心里总是凝聚着无尽的酸楚,无奈的抗争是用一支作家的笔来写就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都做了些什么呢? 没有,我们什么都没做,我们无能为力,只有天天来到这里倾诉心里的哀思和悲切,从关注一个小小生命的陨落到诅咒这个邪恶当道的社会,我们的眼泪已经流干,血液已经冷却,没有恨,也没有爱,型同走兽,浪迹于枯干的形骸,一个没有灵魂的民族有何存在的必要?因为没有了心,不如让它灭亡,或许凤凰涅磐能换来一片人间。

网络吞噬着每个人的生存空间,美女帅哥、乳房大腿、三妻四妾,中华民族果然是崇尚和谐的,从不外侵,从不霸权,迷梦般沉醉在食、色、性里,象喝醉酒的过客,徜徉在灵与肉的血色模糊,品尝他人的痛苦麻醉自己,想想我们还有衣穿、有食吃,没有成为一条被社会抛弃的野狗,幸运的不知所以。《人血馒头》和吃人与被人吃,何其幸甚啊!我们今天虽然没有吃人,明天也许就学会了,也和那些吃人的家伙同流合污了,谁教会我们的呢?如果你相信这世上还有正义,请举起你的手来! 还这个孩子一个清白!恳请中央人民政府予以关注!详情请见以下网址!

廖梦君同学于2006年07月16日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时至今日,杀人凶手在公权的庇护下,继续逍遥法外!死者家属和无数网民千呼万唤,官方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警惕:邪恶势力往后能以杀害廖梦君的方式杀害任何人!能以迫害廖祖笙的方式迫害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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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忘却的纪念》--声援廖祖笙为廖梦君申冤网 http://helpliao.org (2007年7月11日遭河蟹)

 

http://lzslmj.xinwen520.net/index.htm(2007年6月24日新建,次日即遭河蟹)
http://liaozusheng.xinwen520.net/index.html [已被河蟹](2007年6月5日新建)
http://liaozusheng.5gbfree.com/[已被河蟹](繁体,2007年5月27日新建)
http://liaomengjun.5gbfree.com/[已被河蟹](繁体,2007年5月27日新建)
《沉痛悼念廖梦君同学》--网友留言板:http://www2.ngct.net/view.php?id=135
《中国学生廖梦君遇害聚焦》[可能封锁]:http://liaozusheng.blogspot.com/
《沉痛悼念廖梦君同学》网站首页[已被和谐]: http://liaozusheng.diy.myrice.com/liaomengjun.html
《沉痛悼念廖梦君同学》更新目录[已被和谐]: http://liaozusheng.diy.myrice.com/gx.html
廖祖笙秉笔直言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node127047/node127220/node127233/index.html
廖祖笙搜狐新浪博客 [分别2007年1月21日和4月25日被突然强行删除]

 

 


作家廖祖笙博客最新摘抄

 

留言评论>>

 (2007年8月起,留言版莫名不正常。而2007年11月启动的新论坛,一周后即遭河蟹)


廖祖笙:黑夜里又一次罪恶的延续
2008-08-03


  廖梦君之死水深雾大,幕后隐藏着粗大的掩盖罪恶的链条。在漫漫长夜亲见了中共当局种种的暴虐无道,并且亲历着暴政赤裸裸的迫害,我夫妇俩已不敢奢望在天亮之前,能为无辜遇害的孩子讨回公道。和许多饱遭欺压的百姓一样,我夫妇俩所能做的,只能是等待天亮。

  7月25日,也就是在我写下《设置示威区?分明在向人民示威!》的当天,我妻子接到家乡官员的来电,说是广东方面表示这次要真心实意为我们解决这个事,欢迎我们到广东去面谈。家乡的官员和我夫妇俩见了面,之后有几名干部与我们一同千里迢迢赴粤。

  到广东后,对方的“真心实意”就露馅了,仍然只是想用50万元人民币摆平一起命案,尸检报告和尸检照片则依然是“国家机密”。当地政府所谓的“协商解决”,搞的还是强权压迫,没有任何转寰的余地,谈判就此无法继续。夜幕降临,窗外一如既往昏天黑地。

  在过去的两年里,该协调小组提50万的事,已前后提出过多次,首要前提都是毁灭证据,我夫妇俩无法接受。第三次在京上访,我看到一些访民冒雪露宿在京城的小巷里、屋檐下,于是连续写了几篇文章,呼吁当局关爱这类人群。这期间,有第三方的人从中周旋“协商解决”的事,对方告诉我:他们说你在北京“搞出那么多事”,连85万也不想给了。事后我了解到,对方的国保在那时已公然登场。

  我和一群亲人这次被牵制在广东,感受不到对方丝毫的诚意。亲人们见其“真心实意”的背后是居心叵测,经商议后,将我先送出了广东,路上不时暴雨倾盆。我妻子和另一部分留下来的亲人,在难耐的等待中,对公权的无耻终于失去了耐心,随后也踏上了返乡的旅途。

  回首往事,这不过是案发当地的故伎重演。每当京城有“盛会”召开,那个所谓的协调小组和监控我夫妇俩的便衣就会出现,监控人员有时一天会有约40人次! “盛会”召开期间,协调小组三天两头找我夫妇俩“协商”;“盛会”闭幕,监控我夫妇俩的便衣随之撤走,那个所谓的协调小组同时也消失于无形。他们这次的 “真心实意”,和以往的许多次表演并无区别,只是换了一种形式而已。

  这种形式的变异,体现在我家乡的官方和我的亲人们也跟着受累。原本以为这次能将梦君的骨灰带回,我这边连同我夫妇俩在内,共去了11人。家乡的官方则去了一个政法委副书记,一个国保,一个分管综治的镇党委副书记,还有一个司机。一行15人分乘3辆小车往返,其中两辆小车是我租用的,开销可想而知。北京奥运临近之际,有人雪上加霜,以欺骗方式耗费我的光阴,而且耗费了我上万元的开支。

  我致电协调小组组长,在表示愤怒之余,要求对方弥补我这次的经济损失。他表示会将我的这一要求上报,而后他的答复是 “不行”。我说,我夫妇俩活得本已不易,就靠了卖房余下的那点钱生活,你们竟以这般卑鄙的方式,耗费我有限的生活费,政府怎可如此行事?我本可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损失,可你那地方太黑了,杀人的事都无人主持公道。这钱要不回来,我会年年月月追着胡锦涛和温家宝要!

  若案子办得经得起检阅,案发当地信守当初的承诺,给出尸检报告和尸检照片,把一切晾晒在阳光下,无疑不会有任何的损失。然而不行,那可是“国家机密”!而“协商解决”,又是这般嘴脸:我是政府,我是流氓,我怕谁?如此,这个事件便也永无划上句号之日。有政府官员早已骄傲地宣称:个人同政府耗,肯定耗不起。“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以及这样的“人民政府”,让我再说你们什么好呢?

  回来后,我在一些仍被中共屏蔽的海外中文网上看到了这样的信息:随着奥运开幕临近,中共地方国保加强了对异议人士的监控,甚至强制一些异议人士去外地旅游。于是,对于案发当地的“真心实意”和恶意消耗我有限的生活费,我也就进一步看清了其底牌。花样万般,无非是黑夜里又一次罪恶的延续!黎明之前,狐鸣枭噪,狼突鸱张,夜色总是分外浓黑。而我们,只能是继续等待着,等待着……

    2008-08-03(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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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设置示威区?分明在向人民示威!
2008-07-25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首都,有的只是一个巨大的秀场。奥运期间,那个巨大的秀场之内还将增添三个小秀场。倘使你能像一只飞鸟一样,振翅飞越中共当局的重重关卡,又能意外获得官方批准,那么在京城的某个小秀场之内,你就能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且能“示威”。

  中新网电讯云:北京奥运会召开期间,中国政府将设置专门供游行示威人员表达自己意愿的地点。目前已确定的三处地点均在北京城区,分别为世界公园、紫竹院公园和日坛公园。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强调,中国的法律保证合法游行、示威、集会人员的合法权利。

  中国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建国”之后一方面体现在纸上,一方面体现在中共官员的弥天大谎中。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强调中国的法律保证合法游行、示威、集会人员的合法权利,类似的“强调”比比皆是,中共挂羊头卖狗肉久矣,在此不妨信手拈来——

  外交部新闻司长刘建超强调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中国政府不会阻止任何人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强调中国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中国媒体依法享有充分的报道自由;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得一字不易,也说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而党国的伏而咶天,则已是路人皆知。

  贺卫方教授一针见血,曰:“国家掩饰真相,谎言所以盛行。”依靠谎言和暴力维持残破局面的中共,惯于东诓西骗。它越是在某个方面加以强调,越是意味着它在该方面的极度缺失。“反腐”强调得够多吧,“反”出了什么呢?“反”出的是一个党恶佑奸、鱼烂河决的中共当局。

  有人解读“这次示威区安排在市区,是个进步”。中共把示威区安排在市区指定的公园内,而没有安排在指定的公厕内或是深山老林里,确属“进步”,这种“进步”,首先体现了中共“发明”的智慧,应该是可以向联合国相关组织申请某种“进步”和“发明”奖项的。

  公园内的“合法游行、示威、集会人员”,示威给谁看?示威给公园内的假山、草木、小鸟和游人看?是公园内的假山、草木、小鸟和游人剥夺了民众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公园内的假山、草木、小鸟和游人何辜,要代人受过,替中共当局来听取愤怒的表达或合理的诉求?

  在民主自由的国家,民众的各种示威游行大量发生,焉有将示威区指定在公园之内的?温家宝说,中南海的大门向群众敞开,倾听民众的诉求和建议。现在三个公园的大门“向群众敞开,倾听民众的诉求和建议”。那三个公园作了什么孽,要来“倾听民众的诉求和建议”?

  北京已经撵出了大量要“表达自己意愿”的人群,各地的访民在奥运期间,也将会是当局严管的对象,河北等地早已是关卡重重,再加上你要“示威”,就得经中共当局的审批,如此一来,中共向国际社会展示的那三个假冒文明的橱窗之“精美”之冷清,已是不难想见的。

  这三个橱窗带有明显的装点性质。与其说中共这次允许人民依法示威,毋宁说中共又玩了一次障眼法,在以间接方式向人民示威。中共向人民示威之处在于:仍然没有把人民当作国家的主人,而是继续把人民当作极权统治严管和愚弄的对象,哪怕人民仅只是想要表达自己的意愿,也得越过种种人为的障碍,而且得听任其摆布,由它将你“设置”在公园之内,去对公园里的假山、草木、小鸟和游人“示威”。

  在公园之内“示威”了又能改变什么呢?一个“死猪不怕滚水烫”、完全不要脸的政体,就连海内外如潮的谴责也没当回事,还会在乎谁的“示威”?19年前,学子们在天安门广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尚且无改其分毫,何况是将民众“圈定”在公园之内“示威”。

  暴虐无道的中共当局长期漠视苍生疾苦,令大量人群哪怕是财产被掠夺、亲人遭杀戮,也十之八九有冤无处申。武装到了牙齿的中共暴政,如此这般向人民公然示威,焉有民众向暴政“示威”之权利?这般设置示威区,决非恶棍从良的信号,说白了,分明是在向人民示威!

    2008-07-25(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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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的精彩演出

2008-07-24


  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曾经这样说过:“管理者好比是交响乐队的指挥,通过他的努力、想象和指挥,使单个乐器融合为一幕精彩的音乐表演。”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在担任中共交响乐队的总指挥期间,带领他的团队给世人奉献了“一幕精彩的音乐表演”,近期的演出尤为出彩。随着北京奥运的临近,胡锦涛先生的演出场所,近日又“转战”运动场馆和运动员们的集训之所。精彩演出,不容错过!

  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近期的演出活动频繁,他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充沛的表演激情,增添了国内传媒的“热点话题”,丰富了中国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有效地促进了中国演出市场的繁荣。精彩的演出背后,无不挥洒着表演者辛勤的汗水,胡锦涛先生的成功演出,必将彪炳千秋、光争日月,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或许会忘记自己的出生年月,但不会忘记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各种精彩演出!

  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精彩演出,在新华社记者的摄影机中一次次定格成永恒的美丽,他同正在执行救灾任务的广州军区某集团军陆航团的官兵一起装运救灾物资的那张剧照,感动了中国,感动了世界!在这张伟大的剧照中,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多像是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战士,使我由此不禁想到了黄继光的堵枪眼、董存瑞的炸碉堡,我仿佛看到胡锦涛先生已经和救灾的官兵一同豪迈地出征。

  “一起装运救灾物资”之后,胡锦涛先生又马不停蹄赶往浙江湖州,实地考察救灾帐篷生产情况。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安置受灾群众急需大批帐篷,这引起了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高度关注。其实胡锦涛本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实地考察救灾帐篷生产情况”这类小儿科的演出,不一定就要中共交响乐队的总指挥亲自出马,但在尸横遍野面前,胡锦涛没有偷闲躲静,精彩演出,不容错过!

  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在人民网强国论坛所表演的“同网民直接互动”,虽然被港媒曝光说网友从提问者当中揪出了“五毛党”,那个“大好河山美如画”的 ID,“是每当有领导来论坛参与访谈,他(她)就积极抢问一些无伤大雅的问题,而在其他时候都是潜水员”,但这并不影响“胡锦涛总书记6月20日对人民日报社的考察,轰动世界”。胡锦涛的精彩演出不但具有艺术感染力,而且具有穿透力。

  8岁的日本小男孩松田浩季问:“胡爷爷,您为什么想当主席?”胡锦涛答:“我要告诉你,我本人没有想当主席,是全国人民选了我,让我当主席。”你瞧瞧,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是如此具有表演天赋,他竟然在演出中对一个8岁的男孩说“是全国人民选了我,让我当主席”!“我本人没有想当主席”,那么,胡锦涛想当什么呢?有此演出天分,胡锦涛应该更想当的是一名专职的表演艺术家。

  有论者痛批胡锦涛国耻日访日“无耻”,此乃未看懂胡锦涛的行为艺术之结果。1937年7月7日,日寇向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这固然是无可抹去的历史事实,但胡锦涛国耻日访日,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在以行为艺术征服日本,他选择在这天向日本再摇橄榄枝,不为别的,就为表演“大爱”而来。当年日本以枪炮征服了中国,今年的国耻日,胡锦涛以“大爱”演出征服了日本。

  新华社7月 21日发表的文章《胡锦涛在山东青岛考察奥运筹办工作和经济发展情况》,虽然遗憾地被大陆网友发现所配照片中竟然出现怪异的“大小双胞胎”,明显造假,但这并不影响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精彩演出。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的电讯又报道胡锦涛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考察奥运备战工作,胡锦涛对运动员们嘘寒问暖,那种体贴入微,多像是慈祥的母亲在呵护子女,让“我们深受感动”。

  ……

  言而总之,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近期的演出活动是频繁的,也是精彩的。我在《如何消解“反华”危机和奥运隐患?》一文中,曾经希望胡锦涛先生或温家宝先生抽空到上访村去看望一回那些苦难的访民,说几句暖人心的话,借此机会向全国访民致歉并表示慰问,但胡温没有听信我的“蛊惑”参与类似的演出。胡温拒绝这类演出的原因,大抵是要进一步印证温家宝先生所说的“中国是法治国家”。

  因此在这个“法治国家”,访民们便也只有行号卧泣、有冤无处申的宿命。我的孩子惨遭杀害,我夫妇俩求爷爷告奶奶求胡温求了两年多,求的是两具僵尸、一缕空气,终于明白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表演的选择性极强。胡锦涛以他冷硬的表演无声地告诉我:你不是想把中国百姓从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大山之下解救出来吗?呵呵,你一介文人,别说救赎劳苦大众,你连自己孩子的冤魂也救赎不了!

  于是我在家破人亡之后,在表达权和生存权在国内俱被中共当局悍然剥夺的情况下,百无聊赖,只能像一个看客那样,姑且“忘记”梦君的冤魂无所归依,并暂且 “忘记”自己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不用购买门票的情况下,日日免费欣赏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各种精彩演出。奥运的大戏即将敲锣打鼓开场,胡锦涛的表演也必将更精彩,更频繁。你今天观看了胡锦涛的演出吗?精彩演出,不容错过!

    2008-07-24(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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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胡锦涛的内外有别
2008-07-22


  《人民日报》7月21日的电讯称:国家主席胡锦涛2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胡锦涛表示,中俄两国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中方始终把发展对俄关系作为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我们愿与俄方一道,进一步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扎实推进务实合作,不断深化战略协作,把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

  同日的阿波罗新闻网则有消息说:7月21日,中方与俄方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签字仪式,正式签定了“中国俄罗斯国界线东段的补充叙述议定书及其附图”。外界评论说,这也意味着中国永久性的丧失了大片原本属于中国的领土,这等于承认了三百多年来中俄之间一切不平等条约,三百四十四万平方公里之中国国土,自此法定纳入俄国版图。

  有论者视中共的“东海暖春条约”为中国的国耻。胡锦涛在7月7日国耻日访日,则被有些论者痛批为“无耻”。现在胡锦涛又表示“我们愿与俄方一道,进一步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而“进一步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的结果,是“中国永久性的丧失了大片原本属于中国的领土”,这话题再扯下去,未免太沉重,这种“协议和共识”是否丧权辱国,历史自有公论,无需笔者置评。

  我要说道的是胡锦涛的内外有别。在胡锦涛担任中国的“掌门人”期间,我国在方方面面呈现着泾渭分明的内外有别,将这些内外有别两相比对,任何一个良知未泯的中国人内心大抵都不是个滋味。我不能不这样说:胡锦涛待“外国友人”是友好的,待本国的子民是严苛的。倘使胡锦涛对待国民也能像对待“外国友人”那样,多摆出一些友好的姿势,那么这世道也就不至于“和谐”得怨声载道。

  “胡锦涛表示,中俄两国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而中国公民在中共当局的眼里,却常常是严管的对象。尽管胡锦涛表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可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你,可曾真正享有过胡锦涛所说的这些权利?别说在现实中了,就是在国内虚拟的网络世界,国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已是被中共当局剥夺得淋漓尽致。我们得一块求求胡锦涛,求他也把中国人当作“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求他说到做到,求他不要随意剥夺国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胡锦涛表示,“我们愿与俄方一道,进一步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国人和当局之间,其实也有“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也是需要“进一步落实”的。比方说法律条文和各种公序良俗,就属于国人和当局之间“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法律和道德是调整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两种相辅的规范,同时也是国民与执政当局形成的一种无形的契约。而现在的情况是当局常常横行不法,视法律条文和道德传承若无物,野蛮公权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大量发生。当局要国人遵守种种规则,自己却常常“闯红灯”。

  胡锦涛表示,中方要与俄方“扎实推进务实合作,不断深化战略协作,把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要让构建和谐社会的愿景落到实处,中共当局也该与国人“扎实推进务实合作”,而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嘴上说的是构建和谐社会,实际干的却常常是把百姓逼上梁山,一年到头恃强凌弱,已成为破坏社会和谐最大的源头。中共当局这些年以各种形式对国人展开变相的掠夺,时常赤裸裸迫害赤子,甚至公然包庇杀人犯……这样下去,中共当局又怎么和国人把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

  中共当局在东海问题上,以妥协姿态与日本“合作开发”,“寻求互利共赢”。这真够“友好”的,“友好”得就像一个毫无原则的男人,见外人觊觎其美貌的妻子,便敞开房门说:“请进,请您一块来享用。”可胡锦涛治下的中共当局,对血脉相连的国人却远远没有这般好说话和好脾气,而常表现得穷凶极恶与锱铢必较。比如许多地方政府因“建设”需要,盯上了市民祖传的家园,就从来没有进行“合作开发”,也没有“寻求互利共赢”,而是象征性地甩给你一点补偿费,而后不由分说,将市民祖传的家园非法强拆。

  去年新华社5月16日的电讯称:中国采取积极措施缓解非洲债务负担,累计已免除非洲国家欠华债务 109亿元,目前已承诺并正在办理的免债还有一百多亿元。这般不可思议的事同样发生在胡锦涛的任期内。中国绝大多数的人群多年来喘息在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大山之下,不少国人不但买房要贷款,看病和供子女上学也得贷款,可我就从来没有看到胡锦涛把持的中共当局对债务缠身的国人实行免债,更别说免债一免就是上百亿。胡锦涛领导的中共当局,如此内外有别,难道一旦发生外来侵略,准备请外国人来保卫中国?

  胡锦涛执掌的中共当局,为了折腾这届奥运会,没有少花纳税人的血汗钱。中国食品产业网7月17日报称,奥运期间数万中外记者只需花1美元或7元人民币,就可以享受到中、西风味的餐饮服务,餐厅不仅无限量提供有意大利面饼、肉串、蛋挞、鸡翅、蔬菜、玉米、蛋炒饭等食品,还无限量提供新鲜水果、汤和冷饮,食品种类十分丰富、营养搭配也科学合理。而我亲眼看到在霜雪满天的隆冬,一些访民冒雪露宿于京城的小巷里、屋檐下,哪怕面临着随时被冻毙的危险,中共当局也没有给予这些访民一点起码的人道关怀。难道访民命若草芥,外国记者就是中共当局眼里的“太上皇”,就得这么贴了草纸,一一给小心侍候着?是谁在供奉着中共当局?

  去年 4月17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发生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胡锦涛向美国总统布什致慰问电;同月24日,胡锦涛就俄罗斯首任总统叶利钦不幸逝世向俄罗斯普京总统致唁电,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以个人名义对叶利钦不幸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向普京总统、俄罗斯政府和人民,以及叶利钦的亲属表示诚挚慰问……我孩子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胡锦涛别说没有向我夫妇俩“表示诚挚慰问”,我夫妇俩求爷爷告奶奶求了他几百天,求他说句公道话,他到现在也还一样是 “沉默是金”!高莺莺、戴海静、杨代莉、李树芬等人蹊跷“自杀”,举国哗然,胡锦涛何曾“表示沉痛哀悼”?难道美国人的孩子是孩子,中国人的孩子在胡锦涛的眼里就连一根稻草都不如?

  ……

  胡锦涛担任中国的“掌门人”期间,类似的内外有别,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我不禁要问,这个国家,到底是谁的国家,中国人何以在中共当局眼里还不如一些外人?胡锦涛到底是中国人的国家主席,还是“外国友人”的国家主席?如此内外有别,是否会让国人的内心有失平衡?如此内外有别,是否不利于社会和谐?如此内外有别,胡锦涛是否对得起中国?如此内外有别,胡锦涛是否还记得他是一个龙的传人?

    2008-07-22(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3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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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审判杨佳,何以服众?
2008-07-20


  暴政毁灭了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传承,毁灭了它自己所制定的法律,同时也像毁灭无数的黄冠草服那样,暴政这次又毁灭了一个忍无可忍的青年。杨佳事件,说白了是一个人的暴动。暴动过后,暴政张罗着要审判这个青年。一个问号由此拖拽而出:审判杨佳,何以服众?

  或曰:杀人偿命,自古皆然,杨佳杀警,其罪当诛。可百分之九十的网民这回却站在了杨佳的这一边,民众甚至视其为“英雄”。这不但彰显着警民关系的极度恶化,而且折射着暴政的不得人心。与其说国人在同情杨佳,毋宁说国人感同身受,在对暴政进行悲愤的控诉。

  比对现实,说杨佳“其罪当诛”,理由也并不充分。君不见杀高莺莺者、杀戴海静者、杀廖梦君者、杀杨代莉者、杀李树芬者,一概逍遥法外,办假案办冤案者也安之若素。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么?中共当局怎样演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地球人都已经知道了。

  依照“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那6名警员这回死于杨佳刀下,本也该用“自杀”二字强行做结。否则,便难于服众——原来百姓的子女可以随便杀害,遇害即以“自杀”掩盖;而为暴政保驾护航的警察大哥万万挨不得刀子,遇害不但算是“牺牲”,还得有人为其殉葬。

  而生命是等价的,在大限来临之际并无贵贱之分。平民的子女死于非命,惨遭杀害,中共当局可以一次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可以用“自杀”二字强行做结,6名警员死于杨佳刀下,就非得让“正义”的法槌赶紧敲响,让沉睡的法律立刻苏醒,厚此薄彼,何以服众?

  名家呢?怎不“含泪劝告”——十三亿人在同一时间全部肃立,默哀三分钟,这肯定是人类历史上最浩大、最隆重的悼念仪式。一位佛学大师对我说,有十几亿人护持,这6名警员全都成了菩萨,会一直佑护中国。我想,6名警员如果九天有灵,也一定已经安宁。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在牛年马月追究杨佳。但在目前,不能急躁,因为还有更危急的事。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

  名家呢?怎不以遇害警员的口吻发出如是感慨——“遇刺难避死何诉,部长唤,局长呼,党疼国爱,声声入灵柩。十三亿人共一哭,纵做鬼,也幸福。局里局外救伤员,左医生,右护士,民族大爱,亲历死也足。只盼坟前有屏幕,看奥运,同欢呼。”

  暴政损失了6名警员,又换成了另一副面孔,一方面开动“权威”宣传机器,依照惯例把体制内的人物赶紧送上绝对正确的道德高坡,把一个逼上梁山的青年推进绝对不法的泥潭,将其涂抹得犹如精神病人一般,一方面,又紧锣密鼓,张罗着要审判这个“精神病人”。在人民的忍无可忍面前,在瓮安事件、张家界事件、杨佳事件等等血与火交织的现实中,中共当局雷打不动“伟大、光荣、正确”,夫复何言?

  这些年来,中共当局以行惰政、行庸政、行暴政的方式,在全国造就了一场巨大的人权灾难,加之腐败泛滥,从方方面面堵塞了弱势人群寻求正义和公道的所有通道。假使这些通道保持畅通的状态,未被暴政悍然堵塞,杨佳不会铤而走险,瓮安事件、张家界事件等等,当也不会发生。

  杨佳事件,是官逼民反的典型案例。杨佳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入警局,内心对暴政和恶吏怀有怎样的仇恨和绝望,由此不难想像。杨佳今之以暴抗暴,较之一些“开国元勋”当年拿着菜刀闹革命,何其相似。今之红朝黑暗,较之当年青天白日,在事实上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杨佳以暴抗暴当诛,那么那些“开国元勋”也罪在不赦。宣判杨佳之非法,就等于宣判中共政权得来之非法,因为中共当年就是这般起家的。据说流氓本来也是可以进化成绅士的,可现实却是这般令人失望和感伤。中共做事,常常执行的是双重标准,并没有什么绝对的公理。汶川地震,震前险情被当局漠视或刻意隐瞒,近十万人死于变相的杀戮,可到今天为止,你看到哪个达官贵人受到该有的审判了?

  审判杨佳的闹剧即将开场,而此前官僚统治集团的纠错机制和监督机制全线瘫痪,法律是沉睡的,正义是沉睡的,所谓的信访机制,也是人尽皆知的愚民把戏。其实审判杨佳之前,先须审判的是暴政的执行者,无所谓暴政的凶狂逼迫,也就无所谓杨佳的铤而走险。否则,这种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不问起因、不尊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精神的所谓审判,何以服众,何以真正告慰那6 名长眠九泉的警员?

  被逼上梁山的杨佳在接受审判之时,迫人犯罪、暴虐无道的中共当局仍将逍遥法外!空喊“亲民”口号、虐民成性的胡温集团,在杨佳的老母亲面前,在遇害警员的遗孀面前,在与日俱增的天怒人怨面前,在亚肩迭背的冤民面前,在不该有的死难面前,何不忏悔和下跪?

    2008-07-20(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3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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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中共及其党魁没有免于问责的特权

2008-07-18

  在常态国家,任何党派和国家政要,均无免于问责的特权。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仅只是因为与莱温斯基有“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饱遭美国公民诟病,克林顿本人也曾泪水盈眶,向他所属的民主党作深刻的检讨;在韩国,卢泰愚、金泳三、金大中和卢武铉,也曾迫于党派争端和各种丑闻的压力,在问责中不得不宣布退出执政党。可在中国,执政党及其党魁似乎享有免于问责的特权。而中国人民,并未在任何时候,赋予中共及其党魁享有此特权。作为人民的一员,我有权向执政党问责;作为一名作家,我也有权评说中共及其党魁。

  这几天,我夫妇俩被家乡的官方召回,说是相关方面要“约见”我们。我知道所谓的“约见”,或也就是形式客气一点的传唤,说白了就是要把我叫回去训话。适逢梦君遇害两周年,我正处在火头上,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我夫人不让我参加“约见”,她代我去接受了训话。

  家乡的几位官员责备我将笔锋直指党中央和胡锦涛,说我只能“就事论事”,怎么披露广东的黑暗都行,但是不能去评说党中央和胡锦涛,并说我的文章“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夫人对此表示无法认同。家乡的官员说,我的文章是否“触犯法律”,到时候不是由我廖祖笙说了算,而是由相关部门说了算。他们表示,福建没有对廖祖笙夫妇不闻不问,从省里到市里到县里,从上到下都在积极协调这个事,争取尽快处理。同时他们再次表示,我在为文中不能将矛头指向共产党或是中央领导,福建不想“动”我,可要是中央发话下来,福建便也不能不“动”我了。由此,我要请全球华人记住这一点:要是我廖祖笙哪天被构陷入狱了,或是出了什么事,那么或也就是中央直接发话了。

  与我有过深交或细读过我文章的男女,不难看出我是一个“刀子笔,豆腐心”的人,同时也是一个一心为国家好、为百姓好的那种人。我无意同党中央和胡锦涛唱反调,经历过这许多事,也看出这个国家时下处在一种怎样的状态,我和任何一个国民一样,有权对党中央和执政党的党魁提出更高的要求。批评是正常的血液循环,执政党和胡锦涛没有了这种正常的血液循环,便也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盲点,甚至可能出现某种“局部坏死”。因此,对于任何国民的攻瑕指失,执政党首先应该持有的是一种无任欢迎的态度。中共及其党魁,一方面没有免于问责的特权,一方面倘若抗拒国人的监督和批评,也不利于正常的血液循环。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该有闻过则喜的胸怀。

  我夫妇俩对福建官方参与协调我孩子遇害广东一案心存感激,但我们同时也清晰地看到,福建方面制衡不了广东,真正可以制衡广东的中央,又迄今“沉默是金”,这事一拖再拖,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起码的了断,这般无尽扯皮,到底要扯皮到什么时候?我“就事论事”说道我孩子惨烈遇害的事,也已是说道几百天了,到底要我“就事论事”到何时?“写作之于作家,正如耕耘之于农人,某农人负屈衔冤,没有任何人要求其今生就得按某种剧本要求做事:‘你这辈子就只能为你被害的孩子喊冤了,不能再去种田了……’为什么一个作家的家庭和人生被彻底摧毁之后,就非得按某种剧本要求,无尽徒劳地‘就事论事’?”(见《廖祖笙:到底要我“就事论事”到何时?》)

  中共及其党魁没有免于问责的特权。在中国的法律中,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党中央和胡锦涛的“老虎屁股”就摸不得,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也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别说我负屈衔冤,别说我的职业就是写作,哪怕我是一个斗大的字只识得一箩筐的农人,我也依法享有言论的自由和批评的自由,这些自由里,当然也包括“将笔锋直指党中央和胡锦涛”。他们对国人有所亏欠,国人就有权依法向他们问责!

  在这个所谓的“法治国家”,执政党固然可以继续践踏法治精神和公民权利,把各种法律条文当作壁上观,甚至也可以继续出自某种政治需要,对任何一个公民随意罗织某种罪名,但必须弄清楚的一点是:在强权压迫面前,真正有错的不是依法主张合法权益的公民,而在于施以压迫的强权。我近期的为文犀利也好,不给中共脸面也罢,不过是属于观念之争的范畴,倘使观念之争也“已经触犯了法律”,那么中国便人人“有罪”,包括胡锦涛也“有罪”,因为观念不同之事在中国常有,胡锦涛的观念和我的观念就太不相同,我没说胡锦涛的长篇大论“已经触犯了法律”,怎么他治下的官员就说我的评论文章“已经触犯了法律”?还要不要恪守一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我还在坚持用文字说理,没有类似于杨佳过激的行为,说明我对司法公正和公权良知的回归,仍然有所期待。和那些衣冠禽兽用利刃、棍棒、拳脚“教育”我无辜的孩子相比,和中共当局历时两年雪上加霜剥夺一个作家的表达权和生存权相比,和无耻公权这么长时间以来百般折磨、愚弄我夫妇俩相比,我所敲打下的那些文字又算得了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虐杀无辜学子没有触犯法律,旷日持久、穷凶极恶迫害一个为民请命的良心作家,也没有触犯法律……我据理力争,希望党国朝好的方面发展,就“已经触犯了法律”?还要不要恪守一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对我这样一个人再图谋司法构陷,除了进一步自我印证执中国共产党的丧尽天良之外,还能印证些什么?

  在我能够重新展开生活之前,在我讨回起码的公道之前,谁也否认不了我是一名作家,同时也是一个死不瞑目的孩子的父亲,就是胡锦涛的爷爷来对我软硬兼施,也休想让我自我放弃秉笔写春秋的权利!中共及其党魁没有免于问责的特权,我有评说任何组织与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中共当局所该做的,不是随意去剥夺公民的这些自由和权利,而该是在守法方面率先垂范,保证公民依法享有这方面的自由和权利!

    2008-07-18(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3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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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君同学千古!

梦君同学安息!


  廖梦君同学生于1990年11月18日,籍贯中国福建,于2006年7月16日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享年15周岁。遇害当夜,狂风席卷,雷雨倾盆。暴徒、帮凶以为巧妙得手,然而苍天垂泪,风雨怒号,是日悉数看在眼里。

  梦君生于书香门第,系作家廖祖笙之子,自入学以来,品学兼优,其勤奋好学、聪明乐观、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正直刚毅等诸多优秀品质不但长期为校内外所公认,亦为父母之骄傲。不论他求学何地,年年均为班干部、三好学生或文明学生,学习成绩始终名列班上前茅。即便是在遇害当年,亦为学习委员。他一路自豪走来,奖状、证书盈尺。

  梦君遇害之前,其父为推翻新的三座大山秉笔直书,尤其强烈反对教育乱收费、高收费,连篇累牍痛斥教育积弊,笔锋直指教育系统最高长官。惨案蹊跷发生,公权百般怪异,遇害学生含冤莫白,杀人恶魔逍遥法外!民怨汹汹,痛彻心腑,仰天长叹……不知今夕是何年。

  梦君的鲜血绝不能白流!梦君的惨烈离去,系离奇岁月之惊雷,是巨大的惊叹号,亦为社会悲哀之缩影。此乃以血泪与生命铸成的时代符号,在历史的长河中必将唤醒人们滴血的记忆!

  杀人的恶魔终将下地狱!愿上学难早成历史!愿人吃人快快过去!

  梦君同学千古!梦君同学安息!

 

日日泣告温总理


  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这已经是我夫妇俩第三次为孩子惨烈遇害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的事来北京奔走了。想想八旬母亲的老泪纵横和至今无法入土为安的孩子,看看京城访民的惨象万千以及大江南北日渐不堪的人权状况,我夫妇俩悲愤填膺,内心装有太多的疑问。饱遭迫害的我们这几百天来呼天不应,叫地不灵,不但家破人亡,而且倾家荡产,已是流离失所。被逼无奈,我们只能请求胡主席和温总理主持公道,并请两位为我们释疑。在讨回公道之前,类似的追问不会停止,请予谅解、海涵!

  我们想问的是:此前我们给胡主席和温总理寄出的那许多申诉材料,收到了吗?回复了吗?我们看到报上说,温总理用繁体正楷亲笔给香港小学生回信,给江西赣州市小学生亲笔回信,给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学生亲笔回信……我们望眼欲穿,却看不到正义的力量何在。难道胡主席和温总理没有收到我们寄出的申诉材料?是邮局出了问题,还是别的环节出了问题?

  花季学子廖梦君刀口累累惨烈遇害校园,公权谎言欺世,统一宣传口径,阻止媒体采访报道,尸检结论公然造假,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向家属和律师出示尸检报告和伤情照片,不让律师依法调阅卷宗,我们诉诸法院,两级法院均不受理……一个“自杀”或“不慎坠楼”的中学生的尸检报告,怎么就成了“国家机密”?确定此“国家机密”的基本理由是什么?该“机密”由哪个部门哪个官员确定?

  一起血淋淋的虐杀学生事件,为什么案发这么长时间,没人管没人敢管?幕后操纵这一血案的恶徒到底是谁?虽有“没有南海官员搞不掂的事,没有南海官员买不通的人”之说,可这毕竟是一起血淋淋的命案,倍受海内外华人关注,单凭南海官场,还不足以硬性操作至此,他们也并不具备在全国媒体和国内互联网全方位剥夺一个作家话语权的能量。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一起虐杀学生的惨案面前,是否可以视而不见,任由黑恶势力永无止境一手遮天?

  一个湖南老人的孩子莫名其妙死在广东佛山南海,未等他赶到广东,他孩子的遗体就被火化,法院判赔他3000元;丈夫“自己撞死”在佛山的罗双红,最后拿到官方给出的13万元,洒泪黯然离开广东;广州军医尹方明在街头遭到枪杀,据悉当地以200多万元私了;中学生廖梦君被虐杀在校园之内,当地政府一会儿说“资助”我们50万元,一会儿托人来说给85万,一会儿又说“连85万也不想给了”……这一件件血淋淋的命案,是否都可以这样了结?维系社会和谐,是否意味着就可以不择手段包庇杀人犯?

  为什么一起人神共愤、绝人之后的凶杀案,“协商解决”竟成了唯一的解决方案?为什么家属和律师不能触及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为什么律师、家属、记者均不能给遇害学生刀口累累的遗体拍照?为什么律师不能依法调阅卷宗?为什么法律的大门此次坚闭?为什么《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6家媒体在案发次日采写的新闻稿,会被一纸“封口令”尘封?为什么一个作家被逼迫得申诉无门,连续数月行乞街头,也看不到党和政府何在?为什么我夫妇俩苦苦申诉至今,中国在这一惨案中的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也还依然是全线瘫痪?

  草菅人命至此,为什么当地一些本该受到问责的官员,不但没有被问责,反而官运亨通,扶摇直上?中国官场的问责机制在哪?那些为着升官不惜默许和纵容杀人的官员,已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了罪恶的进一步蔓延和民心的流失,为什么他们还能加官进爵?官员草菅人命、迫害良善,难道也算得上是一种“领导才能”?他们在当地尚且力有不逮,搞得乌烟瘴气,难道挪到更高级别的官位之上,反而就能挑起重担?中国选拔官员,难道无需为人民的福祉负责?中国的官场是否能像垃圾场一样,一而再、再而三就这样识人不清、藏污纳垢?

  我们此前两次来京为儿鸣冤,两次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街头遭到案发当地官方明火执杖的非法绑架。在为儿鸣冤的过程中,我夫妇俩先后被抓、被打、被恐赫、被频繁监视跟踪、被一再限制人身自由、被逼迫得连续数月行乞街头……我夫人前后被官方非法绑架了3次,我前后被官方非法绑架了4次!有人挂来恐赫电话,有人警告我不要再公开发表文章……我的3个博客和30多个网站,在这期间先后被封删。长期坚持为百姓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呼吁的我,在家破人亡之后,竟然于国内媒体和网上热门论坛完全失去了话语权。这一切,难道都算得上是“正常”的吗?

  我们苦苦申诉了这么长时间,北京为我们做了什么?广东为我们做了什么?“省里很重视”的结果,难道就是让几个官场喽啰祭出“资助”的牌坊,欲把我夫妇俩置于不生不死的状态?难道就是一次次对我们公然“重兵把守”,或是亦步亦趋地跟踪、监视?难道就因为邪恶势力在国内剥夺了一个作家的话语权,这“公仆”济济,在这起血淋淋的惨案面前便可以永无止境心安理得?便可以默许和纵容虐杀学生,并任其继续迫害良善?便可以猫鼠同眠,与杀人犯、包庇犯翩翩共舞?就可以无尽地死猪不怕滚水烫?

  我们从互联网上了解到,至少有88名中国记者和作家至今被关在监狱里。与此同时,我们不断看到律师、维权人士遭受迫害。我们恍然大悟:廖祖笙连年为中国百姓的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苦苦呼吁,其实就是不经意地在为百姓维权!为什么在推出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年月,有些地方的官方却是如此抗拒良知未泯者为百姓维权,能公然以种种凶狂的方式疯狂践踏人权,不把百姓当作有尊严有人格的自然人看待?中国是否需要人民像圈养的猪狗一样,放弃自身种种的天赋人权,浑浑噩噩活着?以种种莫须有的罪名把不愿违背良心做事的作家、记者、律师、维权人士构陷入狱,或逼入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境地,难道社会和谐就果真从天而降了吗?

  我们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风雪天气部分访民饥冻交切露宿在小巷内、桥洞里、屋檐下,官方怎么也能无动于衷。给访民一点基本的人道关怀,对“人民政府”来说到底有多难?难道民众一旦被逼得踏上了上访的荆棘之途,就不再属于人民的一部分?我们也感到不解:北京为访民主持公道,果真就那么难吗?访民屯街塞巷,这里面有没有北京不作为的成分?上访制度呢,是否亦需完善?如果真的都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那么,这京城久聚不散的访民,又从何而来呢?

  ……

  请胡主席和温总理在一起虐杀学生的惨案面前说句公道话,并为我们释疑。在异常艰难的环境中,我夫妇俩一次次省吃俭用甚至举债来到北京“告御状”,正如网友所说,不是为了等待生命的复活,而是为了等待一个公正的声音。请胡主席和温总理垂怜一介学子的惨烈消亡和死不瞑目,能为这个苦命的孩子秉持公道!请党和政府让正义得到伸张,让邪恶得到遏制,不要让一个退役军人、良心作家在一场本不该有的迫害中,就这样无尽申诉、耗尽余生!廖祖笙夫妇泣谢!


尊敬的温总理:

  您好!

  时至今日,我孩子遇害校园仍然没有解决。相关方面强行将此惨案办成冤案,继续放任杀人凶手逍遥法外,对死者家属和公众无法给出任何站得住脚的说法。我从去年11月开始诉诸法律,两级法院都不受理。我孩子从头顶到脚面都是伤,惨死后还至少被开膛破肚尸检了两次,我和律师看不到被称为机密材料的尸检报告,律师不被允许依法调阅卷宗,家属、律师、记者均不被允许给遇害学生刀口累累的遗体拍照,我夫妇俩一再受到不明身份者的监视、跟踪,甚至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我也受到不明身份者的跟踪和殴打……我夫妇俩找公安,公安说去找政府;我们找政府,政府说去找法院;我们找法院,法院说去找检察院;我们找检察院,检察院说去找公安……我前后给数十位官员写过上百份的申诉材料,无一得到回复,连“节哀”二字也没有!

  “和谐”社会,“人民政府”草菅人命至此,践踏人权至此,我不由得疑惑自己所处的是否是人间。

  请温家宝总理为遇害学生主持公道!请党和政府爱惜自身的形象,风物长宜放眼量,行事别太离谱!泣谢!

  (另:我此前已用特快专递和挂号信给总理寄出申诉材料数十份,请总理查收。)

 

廖祖笙 敬上

  

  作家廖祖笙血泪控诉: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虐杀学生惨案案仍处在没人管或没人敢管的状态,司法途径也被堵塞,遇害学生含冤莫白,杀人凶手继续被公权包庇!一介文人为百姓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呼吁,落得家破人亡!

  “盛世”中国,惨案发生,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命案当前,统一口径,新闻封锁,疯狂删帖……
  “和谐”社会,官匪勾结,子代父过,绝人之后,指鹿为马,装聋作哑,掩盖真相,草菅人命……  

 ■作家廖祖笙:我的独生子廖梦君一向品学兼优、素无劣迹,2006年7月16日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招回已放假的学校“领证”,迅即从头顶到脚面都是伤地“自杀”了!他全身刀口累累地“自杀”了!哪怕提取不到他“涉嫌行窃”的指纹,也成了“小偷”!随后相关方面紧锣密鼓统一宣传口径,勒令多家媒体采写的新闻稿不得刊出或播出;我的新浪博客屡遭删帖,就是深更半夜也有人在严密监控此博客,最多的时候一天被删帖不下于10次,许多热门论坛相关帖子也一再被删;我建于搜狐的博客于1月21日不翼而飞;关注此案的网友自发建立的10余个Q群陆续被封;与此同时,某论坛有网民公认的“5毛”夜以继日轮番上场,以百般诋毁和辱骂的下作方式对我展开“围剿”;律师至今无法介入此案,既看不到被称为“机密材料”的尸检报告,也无从依法调阅“破案”卷宗;我们找公安,公安说去找政府;我们找政府,政府说去找法院;我们找法院,法院说去找检察院;我们找检察院,检察院说去找公安……血案发生后,我为亡子的冤魂四处奔走呼号,前后给中央、省、市、区的官场人物写过上百份申诉材料,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连“节哀”二字也没有!不少官员表里不一,这是人尽皆知的。但官场冷血到了何等程度,我还是在家破人亡的这一年才亲见。

 

关于新浪博客删贴


  删帖者是文字鉴赏水平极高之人,也是希望更多人能看到好文章之人。网文不删,便会渐渐沉到后面去,一删,就又浮到前面来了。他(她)清楚地知道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人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他(她)觉得某文章道出了人民的心声,或说出了他(她)的心声,认为这样的文章万万不可淹没在大堆的网文里,有必要置前甚至置顶,于是他(她)故意一次次践踏宪法,故意频繁删帖,意在提醒我把该文置前或置顶,并以此激怒网民,揭示黑暗。感谢删帖者的一番苦心,感谢不辞劳苦、如此高度热情的删帖!


其中一贴:2月2日被删,3日被删5次,4日被删12次,10日被删;3月12日被删,13日被删,14日被删2次,15日被删5次,27日被删10次。

另外一贴:被删无数次,累计丢失跟帖近7000条,累计丢失阅读数近50万。2006年12月20日再次被删,1月4日被删3次,2月14日被删,15日被删4次,17日被删,19日被删;2007年3月19日被删4次,20日被删2次,21日被删2次,22日被删2次,23日被删,24日被删,26日被删,27日被删5次。

廖祖笙新浪博客
2007年4月25日
残遭和谐。
步搜狐博客后尘
所有内容不翼而飞

 

廖梦君遇害当年部分官员列表


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胡锦涛
时任国家总理    温家宝
时任中纪委书记   吴官正
时任中宣部部长   刘云山
时任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时任教育部部长   周 济


时任广东省委书记  张德江
时任广东省省长   黄华华
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 王华元
时任广东宣传部部长 林 雄
时任广东公安厅厅长 梁国聚
时任广东教育厅厅长 罗伟其


时任佛山市委书记  黄龙云
时任佛山市市长   梁绍棠
时任佛山市纪委书记 蔡河义
时任佛山宣传部部长 蒋顺威
时任佛山公安局局长 杨建华
时任佛山教育局局长 冯彦荣


时任南海区区委书记 李贻伟
时任南海区区长   区邦敏
时任南海公安分局局长刘坚明
时任南海教育局局长 卢志华
时任南海教育局副局长霍兆锦


(若列表有误 敬请指出)

 

2007-04-23 17:38:11


胡锦涛、温家宝下令杀害我孩子?


廖祖笙

  我在21岁那年加入党组织,坦白说,我对中国共产党是曾经有过深厚感情的。毕竟,我把青春中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了这个政党,献给了国防事业,昔日的血管里,由此也不由自主注入过相应的情感。这分情感,给我以动力,给我以感伤,也给我以五味杂陈的记忆。

  这分情感随着时间流水的淘洗,悄然淡化,之后又有蘸着血泪的抹布跃上我思想的桌面,一遍遍沉重地抹过,告诫我认清什么是幻象,什么是现实。现实不忍卒读,幻象依旧亮丽!

  美国罗斯福总统认为人民有权享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这些自由,对今日之中国民众而言,何其奢侈?!

  被高度管制的媒体、互联网上那面“伟大的墙”,以及各大论坛各大博客系统有人专职审帖、删帖、跟帖,已令网民领教了言论自由是谁的专利;一些仗义执言者的悲惨遭遇,也清晰显示着争取言论自由将要付出何等惨痛的代价;某些群体的长期被迫害,也诠释了你是否有信仰的自由;你没有免于贫困的自由——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三座大山,使你身不由己,早已沦为奴隶,医奴、学奴、房奴到哪里去寻找免于贫困的自由?你也没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当你随时可能被贫困、疾病和“盛世”的专横所击倒时,你对未来对生活早已深怀恐惧,你战战兢兢地迎接着日升日落,要寻觅免于恐惧的自由,却赫然发现这自由在遥不可及处!

  你甚至没有活着和保有清誉的自由!廖梦君惨烈离去的那天欢笑着出门,他以为天是蓝的地是绿的,然而不是。在一场更像是有预谋的虐杀中,他喷溅的鲜血染红了地面染红了墙面,染红了南方被污染已久的天空!是夜风雨怒号,雷雨倾盆,天公为之亦垂泪!

  之后尸检报告就成了机密材料,律师无从介入媒体无从介入,公检法形同虚设,党和政府装聋作哑……眼看惨案发生已近300天了,我千呼万唤了将近300天,海内外无数网民千呼万唤了将近300天,官方从上到下就这样一路装聋作哑,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全线瘫痪!

  公权呈现的百般怪异以及如是的缄默,已然默认廖梦君案办的是假案。可光默认不行啊,光天化日教书育人之地公然杀害学生,倘使以拖延大法就能蒙混过关,就能对杀人凶手网开一面,那么无异于昭示着类似的血案还将在校园内发生,并昭示着教师群体拥有杀害学生的特权。对罪恶的纵容,其实就是另一种层面的犯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怎么能犯罪?!“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怎么能犯罪?!

  事情再明白不过:这是一起令人发指的把屠刀指向学生的凶杀案,公权已沦为帮凶!倘使真如统一宣传口径所言,那么相关方面还装什么孙子?早就大大方方把问题摆在桌面上说话了——“呶,这就是证据,你儿子就是小偷,就是行刺老师,就是跳楼自杀,你不服不行,吵到联合国去也没用,谁来采访我们也不怕……”对不对?在案子办得经得起检阅的情况下,公权一定会是这态度!何以会连律师也无法介入,媒体也无法介入?我要对簿公堂,法院居然连这机会也不给我,“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可叹!可笑!

  惨案发生后,从不少干警无奈和同情的目光中,我夫妇俩也读出了那目光中苦涩的含义。多名干警曾对我夫妇俩说过,这事最终还得靠政府来解决,有什么诉求,你们就去向政府提。听话听音,那意思无非是政府把这件事给压下了,出于某种方面的考虑,政府无法按正常途径给你夫妇俩一个交代,但应该会以别的方式给你们一个交代。

  好个“仁慈”的“人民政府”!在惨案发生的次日,当地政府即出面干预阻止媒体采访报道这一血案,随后佛山市某个与破案八辈子不沾边的部门,又多次开会,为怎么发通稿而大伤脑筋。政府终于组成了协调小组,在凶杀案中充当和事佬来了——拖,不断拖,拖到我山穷水尽,而后试图以20万元人民币逼迫家破人亡的我私了一起凶杀案!

  而且他们还要给自己的脸上贴金,美其名曰“资助”!让协调小组见鬼去吧,让既当婊子又树牌坊的“资助”见鬼去吧!我早已向协调小组申明过:50万元也好,20万元也好,我就是会上街要饭,也不会要这几十万!我把孩子送进政府兴办的学校就学,希望的是他来日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万没想到的是政府兴办的学校居然成了屠宰场,干净彻底毁了我的家庭,毁了我的人生!结果,政府又假惺惺地跳出来,欲置我于不生不死的临界状态,这在我看来,是“资助”吗?不,是迫害的延续,而且迫害得几乎不加任何的掩饰!

  如此,我便也只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是认为我“拖不起”吗?谬矣,被粉碎的人生,还有什么“拖不起”的?倘使这政权是一个极度无耻、冷血、腐朽的政权,那么我宁可以任何一种惨烈和凄凉的方式,陪同我的孩子化作一个可悲时代的标本,就让它随着我两父子一同腐朽好了!

  我倒要看看这个所谓的“人民政府”,将把我逼到哪一步。没有任何一个作父母的愿意拿自己孩子的生命与清白去换钱,杀人的恶魔必须下地狱!

  这起惨案,性质恶劣,民愤极大。中国共产党必须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倘使中国共产党能默许恶魔杀害学生,那么要不了几年,这个政党在人民的心目中就必将“玩完”!把屠刀指向无辜的妇孺,有史以来人神共愤,天理不容。任何人可以用任何莫须有的“理由”对我这个作父亲的施以迫害,但没有任何人有权力把屠刀指向无辜的学子,并迫使他以牺牲生命和清白来替我“赎罪”!杀人的恶魔必须下地狱!下令杀害我孩子的那人必须下地狱!每一个在这一事件中充当了帮凶的官员,也必将为自己的包庇行为愧对子孙!拖不是办法,装聋作哑不是办法,这一影响巨大且恶劣的事件,必须给遇害学生家属和公众一个经得起检阅与追问的交代!否则,人民不会饶恕,历史不会饶恕!

  几百天过去了,一桩血淋淋的命案,依然处在没人管和没人敢管的状态,使这一惨案更加蒙上了一层诡异的阴影。下令杀害我孩子的那人,应该不会是胡锦涛、温家宝吧?怎么就没人敢管呢?用单纯的包庇已无法解释这一惨案的诡异,几个中学教师还没有这么大的面子,当局犯不着为着这几个“贱人”让“和谐社会”蒙上如此浓重的阴影。从事件前后的诸多迹象来看,这起惨案的背后必有幕后黑手,而且这黑手至今也还在“操盘”。对方不惜一切代价包庇杀人犯,怕的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昏官的面子再大,也大不过国家形象,大不过党和政府的形象。不论他是谁,不论他的官位有多高,中国共产党倘使不想让人民误以为与杀人犯共同起舞,就必须撩开惨案的面纱,让它大白于天下!

  在此,我也再次恳求胡总书记和温总理垂怜一个孩子死得异常冤枉和惨烈,责成相关方面彻查此案。如果仅凭8份所谓的“鞋印报告”和杀人疑凶的一面之词,就能认定一个一向品学兼优的孩子是“涉嫌偷窃——行刺老师——跳楼自杀”,那么任何人随时都有可能获此罪名并从地球上消失,除非你时刻谨记光着脚丫出门,并有能力保证自己被人捅得刀口累累、惨烈消亡后,不让人拿到你的鞋子!

  一个真正民主、自由、法治的国家,绝不会出现如此不堪的局面。廖梦君遇害校园事件发展到今天,太过离谱,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必成全球笑柄,也必将令中国蒙羞,令中国共产党蒙羞,令中国政府蒙羞,由是这分耻辱必须尽快洗刷!任何政府官员,均无权为着泄一己私愤或护卫一己之私,而令整个国家整个政党为之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他必须意识到他的残暴和愚蠢的做法,使他已沦为人民的敌人和中国共产党的敌人。黑手再粗,拦不住人心所向,也休想无尽地遮挡阳光!

  只要不是胡锦涛、温家宝下令杀害了我孩子,这起惨案在中国就不存在着没人敢管的问题,这只黑手就必有被斩断的那一天!让人民拭目以待,让历史见证一切!

 

廖梦君之死成“国家机密”

 

廖祖笙


 

  事实再次印证了这一点:廖梦君之死系“国家机密”!

  警方曾经信誓旦旦向我夫妇俩承诺,我孩子的尸检报告和伤情照片一定会给我们一套,后来却以“机密材料”为由,拒绝向家属和律师提供尸检报告与伤情照片,而且百般推托,迄今不让律师调阅本案卷宗。

  从方方面面看,警方所言非虚。我孩子的死不但是“机密材料”,而且是“国家机密”!

  到2007年6月下旬止,我已经被封被屏蔽了3个博客、7个网站,建一处封一处——我的声音出现在哪里,便被灭失在哪里。一个以文为生十余年的作家,在家破人亡后居然没有了一处可以固定说话的地方!中国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你们,就是这样“依法”将我们“保护”的吗?

  你们更想严守的,俨然是“国家机密”!

  又是新闻封锁,又是封删博客和网站,而且网特蜂拥而出,颠倒黑白,肆意诋毁和辱骂……如此大动作、高级别的遮蔽行为,显然不是佛山的掌权者能够一手实施的。国家机器隆隆作响,运行得如此面目狰狞和可怖!

  区区一个中学生的“自杀”,媒体介入不得、律师介入不得、家属申诉不得、公众谈论不得……焉能不是“机密材料”?焉能不是“国家机密”?近日我对一大堆网文重新进行整理。整理中我发现,网友为廖梦君鸣不平的帖子大量被删,有些网友就因为在此事件中为一个离奇惨死的孩子说了几句公道话,博客或网站已然人间蒸发!

  野蛮一再扒光了文明的衣裳,对其予以疯狂强暴,并昼夜不息地轮奸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到处是哀号,到处是不满,呻吟哀号以及连年的怨声载道,并没有让“和谐社会”的恶霸们有所收敛和反省,反而使他们在畸形的快感中越发妄为和凶狂!

  杀人于无形,灭失正义的声音于无形……科技发展了,邪恶的宵小之徒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一次次把玩着淌血的利刃,胸脯一挺,以为他果真就变得“强大”了,“强大”得犹如阎王爷横行在幽黑的宫殿,或如铁木真当年纵横驰骋于荒原,能把天下的人心、公道、真理、正义、法则等等,尽数踏在脚下了。

  然而可笑可叹的是,如此“强大”的“好汉”,却只能躲在阴沟内,不敢走到阳光下,不敢有半点的担当。

  “杀人者,武松也。”武二当年虽则鲁莽,但至少还能敢作敢当,他在墙上挥毫写下自己大名的同时,也挥洒着一如既往的磊落和担当。而今的“杀人者”,却如阴沟里的老鼠一般,不怕祸害人间,就怕露出行藏。屏蔽或封删我的博客和网站不要紧,要紧的是你至少得在你“骄傲”踏过的地方,“骄傲”地留下你的标号啊,你们都已“骄傲”得“所向披靡”、为所欲为了,还羞羞答答地掩藏了你们的名号干啥?不觉得这分鬼祟,太愧对你们的日益“强大”了吗?

  难道你们如此害怕光明?诡异、阴暗得犹如暗夜中嗜血的蝙蝠?

  那面耗费纳税人巨资堆垒起的“伟大的墙”,像一面硕大的镜子,把“和谐”的真嘴脸映照得当真是“花枝招展”。用纳税人的钱反过来限制、扼杀纳税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强迫纳税人用自己的血汗接受一通又一通的谎言,逼迫得纳税人哪怕蒙受了天大的冤屈,在现实中和浩如烟海的互联网上,也难觅得一块申诉之地……如此伟大创举,就是萨达姆在世,也只能心向往之,实不能至。萨达姆在断头台上回过神来,大抵要由衷感叹:“I admire you!”

  就在近日,仍有人对我夫妇俩声称“没有凶手”,我反问:“没有凶手?我孩子把自己打得从头顶到脚面都是伤?把自己的脸部拳击得面目全非?把自己捅得刀口累累?……你能本着对历史对良心负责的态度,立下字据担保说这案子的确‘没有凶手’吗?”对方又立刻语塞了。类似的口水战进行久矣,“强大”的公权不敢大大方方让铁的事实说话;黑暗中的那只脏手,则一次次轻点鼠标,以印证廖梦君之死乃“国家机密”,见光不得,谈论不得……

  启动国家机器,迫害良善,难道也是你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经之途?

  廖梦君死了,教育乱收费、高收费的大刀,还在继续砍向千家万户!你们习惯于谈党性,谈原则,我就不明白了:一个人连起码的人性都可以丢失,还有什么资格谈党性,谈原则?你们这群疯狂吸食百姓血汗的恶魔,为了你们的收费事业,你们还有什么肮脏事会干不出来?

  一个无辜惨死的孩子,在殡仪馆内刀口累累躺了将近一年时间,你们有胆量杀人,却没有胆量承认杀人,你们这群让人打心眼里鄙视的魔鬼和懦夫!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为此承担责任,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为之主持公道,人民当牛做马,供养的却是一窝白眼狼,一群尸位素餐者,否则何以几百天来“公仆”济济,不但没有对此事件进行任何实质性的处理,而且连起码的善后工作也没做?廖梦君死了快一年了,党和政府、正义、良心、党纪国法等等,在这个举世无双的国家死了也快一年了!

  这近一年来,一对苦难的夫妻从这个部门辗转到那个部门,见到的多是些人面兽心、为了俸禄不惜出卖良知的家伙。媒体被操纵,司法被操纵,多少冤民欲哭无泪,乌云滚滚之下,蒙冤惨死的何止是廖梦君?

  这近一年来,那个号称“伟大、光荣、正确”的政党,就那样坦然地看着一个为之奉献了青春和心血的退役军人、良心作家呼天不应,叫地不灵,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何其“伟大”、“光荣”和“正确”!

  这近一年来,那个自我标榜“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能“自豪”地宣称为非洲国家免去了几百个亿的债务,同时也能坦然坐视本国人民的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并采取种种卑劣的伎俩,就那样把一个辛勤的劳动者,一步步逼迫成了乞丐!

  这近一年来,无数油头粉面、肠肥脑满的官僚在报端、电视屏幕上“诗歌朗诵”,说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说什么要“以人为本”。现实却在自问自答:

  什么是迫害?

  呀,这就是迫害!

  ……

  好一个无耻、邪恶、嗜血的“和谐社会”!“和谐”在哪里?高高耸立在腥臭冲天的阴沟里!

  你们制造了廖梦君之死的“国家机密”,你们何时才肯将其“解密”?

  你们只管封删或屏蔽我的博客和网站,只要这事没有了结,该有的反抗就不会停止!新网站的首页是http://lzslmj.xinwen520.net/index.htm,建于2007年6月24日,给你们继续轻点鼠标的机会,给你们继续自我印证廖梦君之死是“国家机密”的机会。记住啊,当你们“骄傲”地从我的文字上踏过时,也请“骄傲”地留下你们的名号,比如“封删廖祖笙博客和网站者,XXX也。”

  否则,哪怕你们“骄傲”开动的是国家机器,你们在我和网民的眼里,也不过是阴沟里的一窝鼠辈!

  你们必将遭到人民和历史的清算与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