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廖祖笙博客最新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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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起,留言版莫名不正常。而2007年11月启动的新论坛,一周后即遭河蟹)
廖祖笙:黑夜里又一次罪恶的延续
2008-08-03
廖梦君之死水深雾大,幕后隐藏着粗大的掩盖罪恶的链条。在漫漫长夜亲见了中共当局种种的暴虐无道,并且亲历着暴政赤裸裸的迫害,我夫妇俩已不敢奢望在天亮之前,能为无辜遇害的孩子讨回公道。和许多饱遭欺压的百姓一样,我夫妇俩所能做的,只能是等待天亮。
7月25日,也就是在我写下《设置示威区?分明在向人民示威!》的当天,我妻子接到家乡官员的来电,说是广东方面表示这次要真心实意为我们解决这个事,欢迎我们到广东去面谈。家乡的官员和我夫妇俩见了面,之后有几名干部与我们一同千里迢迢赴粤。
到广东后,对方的“真心实意”就露馅了,仍然只是想用50万元人民币摆平一起命案,尸检报告和尸检照片则依然是“国家机密”。当地政府所谓的“协商解决”,搞的还是强权压迫,没有任何转寰的余地,谈判就此无法继续。夜幕降临,窗外一如既往昏天黑地。
在过去的两年里,该协调小组提50万的事,已前后提出过多次,首要前提都是毁灭证据,我夫妇俩无法接受。第三次在京上访,我看到一些访民冒雪露宿在京城的小巷里、屋檐下,于是连续写了几篇文章,呼吁当局关爱这类人群。这期间,有第三方的人从中周旋“协商解决”的事,对方告诉我:他们说你在北京“搞出那么多事”,连85万也不想给了。事后我了解到,对方的国保在那时已公然登场。
我和一群亲人这次被牵制在广东,感受不到对方丝毫的诚意。亲人们见其“真心实意”的背后是居心叵测,经商议后,将我先送出了广东,路上不时暴雨倾盆。我妻子和另一部分留下来的亲人,在难耐的等待中,对公权的无耻终于失去了耐心,随后也踏上了返乡的旅途。
回首往事,这不过是案发当地的故伎重演。每当京城有“盛会”召开,那个所谓的协调小组和监控我夫妇俩的便衣就会出现,监控人员有时一天会有约40人次! “盛会”召开期间,协调小组三天两头找我夫妇俩“协商”;“盛会”闭幕,监控我夫妇俩的便衣随之撤走,那个所谓的协调小组同时也消失于无形。他们这次的 “真心实意”,和以往的许多次表演并无区别,只是换了一种形式而已。
这种形式的变异,体现在我家乡的官方和我的亲人们也跟着受累。原本以为这次能将梦君的骨灰带回,我这边连同我夫妇俩在内,共去了11人。家乡的官方则去了一个政法委副书记,一个国保,一个分管综治的镇党委副书记,还有一个司机。一行15人分乘3辆小车往返,其中两辆小车是我租用的,开销可想而知。北京奥运临近之际,有人雪上加霜,以欺骗方式耗费我的光阴,而且耗费了我上万元的开支。
我致电协调小组组长,在表示愤怒之余,要求对方弥补我这次的经济损失。他表示会将我的这一要求上报,而后他的答复是 “不行”。我说,我夫妇俩活得本已不易,就靠了卖房余下的那点钱生活,你们竟以这般卑鄙的方式,耗费我有限的生活费,政府怎可如此行事?我本可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损失,可你那地方太黑了,杀人的事都无人主持公道。这钱要不回来,我会年年月月追着胡锦涛和温家宝要!
若案子办得经得起检阅,案发当地信守当初的承诺,给出尸检报告和尸检照片,把一切晾晒在阳光下,无疑不会有任何的损失。然而不行,那可是“国家机密”!而“协商解决”,又是这般嘴脸:我是政府,我是流氓,我怕谁?如此,这个事件便也永无划上句号之日。有政府官员早已骄傲地宣称:个人同政府耗,肯定耗不起。“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以及这样的“人民政府”,让我再说你们什么好呢?
回来后,我在一些仍被中共屏蔽的海外中文网上看到了这样的信息:随着奥运开幕临近,中共地方国保加强了对异议人士的监控,甚至强制一些异议人士去外地旅游。于是,对于案发当地的“真心实意”和恶意消耗我有限的生活费,我也就进一步看清了其底牌。花样万般,无非是黑夜里又一次罪恶的延续!黎明之前,狐鸣枭噪,狼突鸱张,夜色总是分外浓黑。而我们,只能是继续等待着,等待着……
2008-08-03(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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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设置示威区?分明在向人民示威!
2008-07-25
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首都,有的只是一个巨大的秀场。奥运期间,那个巨大的秀场之内还将增添三个小秀场。倘使你能像一只飞鸟一样,振翅飞越中共当局的重重关卡,又能意外获得官方批准,那么在京城的某个小秀场之内,你就能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且能“示威”。
中新网电讯云:北京奥运会召开期间,中国政府将设置专门供游行示威人员表达自己意愿的地点。目前已确定的三处地点均在北京城区,分别为世界公园、紫竹院公园和日坛公园。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强调,中国的法律保证合法游行、示威、集会人员的合法权利。
中国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建国”之后一方面体现在纸上,一方面体现在中共官员的弥天大谎中。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强调中国的法律保证合法游行、示威、集会人员的合法权利,类似的“强调”比比皆是,中共挂羊头卖狗肉久矣,在此不妨信手拈来——
外交部新闻司长刘建超强调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中国政府不会阻止任何人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强调中国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中国媒体依法享有充分的报道自由;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得一字不易,也说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而党国的伏而咶天,则已是路人皆知。
贺卫方教授一针见血,曰:“国家掩饰真相,谎言所以盛行。”依靠谎言和暴力维持残破局面的中共,惯于东诓西骗。它越是在某个方面加以强调,越是意味着它在该方面的极度缺失。“反腐”强调得够多吧,“反”出了什么呢?“反”出的是一个党恶佑奸、鱼烂河决的中共当局。
有人解读“这次示威区安排在市区,是个进步”。中共把示威区安排在市区指定的公园内,而没有安排在指定的公厕内或是深山老林里,确属“进步”,这种“进步”,首先体现了中共“发明”的智慧,应该是可以向联合国相关组织申请某种“进步”和“发明”奖项的。
公园内的“合法游行、示威、集会人员”,示威给谁看?示威给公园内的假山、草木、小鸟和游人看?是公园内的假山、草木、小鸟和游人剥夺了民众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公园内的假山、草木、小鸟和游人何辜,要代人受过,替中共当局来听取愤怒的表达或合理的诉求?
在民主自由的国家,民众的各种示威游行大量发生,焉有将示威区指定在公园之内的?温家宝说,中南海的大门向群众敞开,倾听民众的诉求和建议。现在三个公园的大门“向群众敞开,倾听民众的诉求和建议”。那三个公园作了什么孽,要来“倾听民众的诉求和建议”?
北京已经撵出了大量要“表达自己意愿”的人群,各地的访民在奥运期间,也将会是当局严管的对象,河北等地早已是关卡重重,再加上你要“示威”,就得经中共当局的审批,如此一来,中共向国际社会展示的那三个假冒文明的橱窗之“精美”之冷清,已是不难想见的。
这三个橱窗带有明显的装点性质。与其说中共这次允许人民依法示威,毋宁说中共又玩了一次障眼法,在以间接方式向人民示威。中共向人民示威之处在于:仍然没有把人民当作国家的主人,而是继续把人民当作极权统治严管和愚弄的对象,哪怕人民仅只是想要表达自己的意愿,也得越过种种人为的障碍,而且得听任其摆布,由它将你“设置”在公园之内,去对公园里的假山、草木、小鸟和游人“示威”。
在公园之内“示威”了又能改变什么呢?一个“死猪不怕滚水烫”、完全不要脸的政体,就连海内外如潮的谴责也没当回事,还会在乎谁的“示威”?19年前,学子们在天安门广场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尚且无改其分毫,何况是将民众“圈定”在公园之内“示威”。
暴虐无道的中共当局长期漠视苍生疾苦,令大量人群哪怕是财产被掠夺、亲人遭杀戮,也十之八九有冤无处申。武装到了牙齿的中共暴政,如此这般向人民公然示威,焉有民众向暴政“示威”之权利?这般设置示威区,决非恶棍从良的信号,说白了,分明是在向人民示威!
2008-07-25(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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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的精彩演出
2008-07-24
现代管理学之父德鲁克曾经这样说过:“管理者好比是交响乐队的指挥,通过他的努力、想象和指挥,使单个乐器融合为一幕精彩的音乐表演。”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在担任中共交响乐队的总指挥期间,带领他的团队给世人奉献了“一幕精彩的音乐表演”,近期的演出尤为出彩。随着北京奥运的临近,胡锦涛先生的演出场所,近日又“转战”运动场馆和运动员们的集训之所。精彩演出,不容错过!
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近期的演出活动频繁,他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充沛的表演激情,增添了国内传媒的“热点话题”,丰富了中国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有效地促进了中国演出市场的繁荣。精彩的演出背后,无不挥洒着表演者辛勤的汗水,胡锦涛先生的成功演出,必将彪炳千秋、光争日月,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或许会忘记自己的出生年月,但不会忘记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各种精彩演出!
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精彩演出,在新华社记者的摄影机中一次次定格成永恒的美丽,他同正在执行救灾任务的广州军区某集团军陆航团的官兵一起装运救灾物资的那张剧照,感动了中国,感动了世界!在这张伟大的剧照中,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多像是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战士,使我由此不禁想到了黄继光的堵枪眼、董存瑞的炸碉堡,我仿佛看到胡锦涛先生已经和救灾的官兵一同豪迈地出征。
“一起装运救灾物资”之后,胡锦涛先生又马不停蹄赶往浙江湖州,实地考察救灾帐篷生产情况。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安置受灾群众急需大批帐篷,这引起了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高度关注。其实胡锦涛本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实地考察救灾帐篷生产情况”这类小儿科的演出,不一定就要中共交响乐队的总指挥亲自出马,但在尸横遍野面前,胡锦涛没有偷闲躲静,精彩演出,不容错过!
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在人民网强国论坛所表演的“同网民直接互动”,虽然被港媒曝光说网友从提问者当中揪出了“五毛党”,那个“大好河山美如画”的 ID,“是每当有领导来论坛参与访谈,他(她)就积极抢问一些无伤大雅的问题,而在其他时候都是潜水员”,但这并不影响“胡锦涛总书记6月20日对人民日报社的考察,轰动世界”。胡锦涛的精彩演出不但具有艺术感染力,而且具有穿透力。
8岁的日本小男孩松田浩季问:“胡爷爷,您为什么想当主席?”胡锦涛答:“我要告诉你,我本人没有想当主席,是全国人民选了我,让我当主席。”你瞧瞧,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是如此具有表演天赋,他竟然在演出中对一个8岁的男孩说“是全国人民选了我,让我当主席”!“我本人没有想当主席”,那么,胡锦涛想当什么呢?有此演出天分,胡锦涛应该更想当的是一名专职的表演艺术家。
有论者痛批胡锦涛国耻日访日“无耻”,此乃未看懂胡锦涛的行为艺术之结果。1937年7月7日,日寇向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这固然是无可抹去的历史事实,但胡锦涛国耻日访日,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在以行为艺术征服日本,他选择在这天向日本再摇橄榄枝,不为别的,就为表演“大爱”而来。当年日本以枪炮征服了中国,今年的国耻日,胡锦涛以“大爱”演出征服了日本。
新华社7月 21日发表的文章《胡锦涛在山东青岛考察奥运筹办工作和经济发展情况》,虽然遗憾地被大陆网友发现所配照片中竟然出现怪异的“大小双胞胎”,明显造假,但这并不影响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精彩演出。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的电讯又报道胡锦涛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考察奥运备战工作,胡锦涛对运动员们嘘寒问暖,那种体贴入微,多像是慈祥的母亲在呵护子女,让“我们深受感动”。
……
言而总之,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近期的演出活动是频繁的,也是精彩的。我在《如何消解“反华”危机和奥运隐患?》一文中,曾经希望胡锦涛先生或温家宝先生抽空到上访村去看望一回那些苦难的访民,说几句暖人心的话,借此机会向全国访民致歉并表示慰问,但胡温没有听信我的“蛊惑”参与类似的演出。胡温拒绝这类演出的原因,大抵是要进一步印证温家宝先生所说的“中国是法治国家”。
因此在这个“法治国家”,访民们便也只有行号卧泣、有冤无处申的宿命。我的孩子惨遭杀害,我夫妇俩求爷爷告奶奶求胡温求了两年多,求的是两具僵尸、一缕空气,终于明白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表演的选择性极强。胡锦涛以他冷硬的表演无声地告诉我:你不是想把中国百姓从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大山之下解救出来吗?呵呵,你一介文人,别说救赎劳苦大众,你连自己孩子的冤魂也救赎不了!
于是我在家破人亡之后,在表达权和生存权在国内俱被中共当局悍然剥夺的情况下,百无聊赖,只能像一个看客那样,姑且“忘记”梦君的冤魂无所归依,并暂且 “忘记”自己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不用购买门票的情况下,日日免费欣赏著名表演艺术家胡锦涛先生的各种精彩演出。奥运的大戏即将敲锣打鼓开场,胡锦涛的表演也必将更精彩,更频繁。你今天观看了胡锦涛的演出吗?精彩演出,不容错过!
2008-07-24(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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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胡锦涛的内外有别
2008-07-22
《人民日报》7月21日的电讯称:国家主席胡锦涛2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胡锦涛表示,中俄两国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中方始终把发展对俄关系作为中国外交的优先方向,我们愿与俄方一道,进一步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扎实推进务实合作,不断深化战略协作,把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
同日的阿波罗新闻网则有消息说:7月21日,中方与俄方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签字仪式,正式签定了“中国俄罗斯国界线东段的补充叙述议定书及其附图”。外界评论说,这也意味着中国永久性的丧失了大片原本属于中国的领土,这等于承认了三百多年来中俄之间一切不平等条约,三百四十四万平方公里之中国国土,自此法定纳入俄国版图。
有论者视中共的“东海暖春条约”为中国的国耻。胡锦涛在7月7日国耻日访日,则被有些论者痛批为“无耻”。现在胡锦涛又表示“我们愿与俄方一道,进一步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而“进一步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的结果,是“中国永久性的丧失了大片原本属于中国的领土”,这话题再扯下去,未免太沉重,这种“协议和共识”是否丧权辱国,历史自有公论,无需笔者置评。
我要说道的是胡锦涛的内外有别。在胡锦涛担任中国的“掌门人”期间,我国在方方面面呈现着泾渭分明的内外有别,将这些内外有别两相比对,任何一个良知未泯的中国人内心大抵都不是个滋味。我不能不这样说:胡锦涛待“外国友人”是友好的,待本国的子民是严苛的。倘使胡锦涛对待国民也能像对待“外国友人”那样,多摆出一些友好的姿势,那么这世道也就不至于“和谐”得怨声载道。
“胡锦涛表示,中俄两国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而中国公民在中共当局的眼里,却常常是严管的对象。尽管胡锦涛表示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可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你,可曾真正享有过胡锦涛所说的这些权利?别说在现实中了,就是在国内虚拟的网络世界,国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已是被中共当局剥夺得淋漓尽致。我们得一块求求胡锦涛,求他也把中国人当作“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求他说到做到,求他不要随意剥夺国人与生俱来的权利。
胡锦涛表示,“我们愿与俄方一道,进一步落实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国人和当局之间,其实也有“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也是需要“进一步落实”的。比方说法律条文和各种公序良俗,就属于国人和当局之间“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和共识”,法律和道德是调整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两种相辅的规范,同时也是国民与执政当局形成的一种无形的契约。而现在的情况是当局常常横行不法,视法律条文和道德传承若无物,野蛮公权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大量发生。当局要国人遵守种种规则,自己却常常“闯红灯”。
胡锦涛表示,中方要与俄方“扎实推进务实合作,不断深化战略协作,把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要让构建和谐社会的愿景落到实处,中共当局也该与国人“扎实推进务实合作”,而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嘴上说的是构建和谐社会,实际干的却常常是把百姓逼上梁山,一年到头恃强凌弱,已成为破坏社会和谐最大的源头。中共当局这些年以各种形式对国人展开变相的掠夺,时常赤裸裸迫害赤子,甚至公然包庇杀人犯……这样下去,中共当局又怎么和国人把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
中共当局在东海问题上,以妥协姿态与日本“合作开发”,“寻求互利共赢”。这真够“友好”的,“友好”得就像一个毫无原则的男人,见外人觊觎其美貌的妻子,便敞开房门说:“请进,请您一块来享用。”可胡锦涛治下的中共当局,对血脉相连的国人却远远没有这般好说话和好脾气,而常表现得穷凶极恶与锱铢必较。比如许多地方政府因“建设”需要,盯上了市民祖传的家园,就从来没有进行“合作开发”,也没有“寻求互利共赢”,而是象征性地甩给你一点补偿费,而后不由分说,将市民祖传的家园非法强拆。
去年新华社5月16日的电讯称:中国采取积极措施缓解非洲债务负担,累计已免除非洲国家欠华债务 109亿元,目前已承诺并正在办理的免债还有一百多亿元。这般不可思议的事同样发生在胡锦涛的任期内。中国绝大多数的人群多年来喘息在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大山之下,不少国人不但买房要贷款,看病和供子女上学也得贷款,可我就从来没有看到胡锦涛把持的中共当局对债务缠身的国人实行免债,更别说免债一免就是上百亿。胡锦涛领导的中共当局,如此内外有别,难道一旦发生外来侵略,准备请外国人来保卫中国?
胡锦涛执掌的中共当局,为了折腾这届奥运会,没有少花纳税人的血汗钱。中国食品产业网7月17日报称,奥运期间数万中外记者只需花1美元或7元人民币,就可以享受到中、西风味的餐饮服务,餐厅不仅无限量提供有意大利面饼、肉串、蛋挞、鸡翅、蔬菜、玉米、蛋炒饭等食品,还无限量提供新鲜水果、汤和冷饮,食品种类十分丰富、营养搭配也科学合理。而我亲眼看到在霜雪满天的隆冬,一些访民冒雪露宿于京城的小巷里、屋檐下,哪怕面临着随时被冻毙的危险,中共当局也没有给予这些访民一点起码的人道关怀。难道访民命若草芥,外国记者就是中共当局眼里的“太上皇”,就得这么贴了草纸,一一给小心侍候着?是谁在供奉着中共当局?
去年 4月17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发生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胡锦涛向美国总统布什致慰问电;同月24日,胡锦涛就俄罗斯首任总统叶利钦不幸逝世向俄罗斯普京总统致唁电,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以个人名义对叶利钦不幸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向普京总统、俄罗斯政府和人民,以及叶利钦的亲属表示诚挚慰问……我孩子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胡锦涛别说没有向我夫妇俩“表示诚挚慰问”,我夫妇俩求爷爷告奶奶求了他几百天,求他说句公道话,他到现在也还一样是 “沉默是金”!高莺莺、戴海静、杨代莉、李树芬等人蹊跷“自杀”,举国哗然,胡锦涛何曾“表示沉痛哀悼”?难道美国人的孩子是孩子,中国人的孩子在胡锦涛的眼里就连一根稻草都不如?
……
胡锦涛担任中国的“掌门人”期间,类似的内外有别,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我不禁要问,这个国家,到底是谁的国家,中国人何以在中共当局眼里还不如一些外人?胡锦涛到底是中国人的国家主席,还是“外国友人”的国家主席?如此内外有别,是否会让国人的内心有失平衡?如此内外有别,是否不利于社会和谐?如此内外有别,胡锦涛是否对得起中国?如此内外有别,胡锦涛是否还记得他是一个龙的传人?
2008-07-22(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3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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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审判杨佳,何以服众?
2008-07-20
暴政毁灭了中华民族固有的道德传承,毁灭了它自己所制定的法律,同时也像毁灭无数的黄冠草服那样,暴政这次又毁灭了一个忍无可忍的青年。杨佳事件,说白了是一个人的暴动。暴动过后,暴政张罗着要审判这个青年。一个问号由此拖拽而出:审判杨佳,何以服众?
或曰:杀人偿命,自古皆然,杨佳杀警,其罪当诛。可百分之九十的网民这回却站在了杨佳的这一边,民众甚至视其为“英雄”。这不但彰显着警民关系的极度恶化,而且折射着暴政的不得人心。与其说国人在同情杨佳,毋宁说国人感同身受,在对暴政进行悲愤的控诉。
比对现实,说杨佳“其罪当诛”,理由也并不充分。君不见杀高莺莺者、杀戴海静者、杀廖梦君者、杀杨代莉者、杀李树芬者,一概逍遥法外,办假案办冤案者也安之若素。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么?中共当局怎样演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地球人都已经知道了。
依照“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那6名警员这回死于杨佳刀下,本也该用“自杀”二字强行做结。否则,便难于服众——原来百姓的子女可以随便杀害,遇害即以“自杀”掩盖;而为暴政保驾护航的警察大哥万万挨不得刀子,遇害不但算是“牺牲”,还得有人为其殉葬。
而生命是等价的,在大限来临之际并无贵贱之分。平民的子女死于非命,惨遭杀害,中共当局可以一次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可以用“自杀”二字强行做结,6名警员死于杨佳刀下,就非得让“正义”的法槌赶紧敲响,让沉睡的法律立刻苏醒,厚此薄彼,何以服众?
名家呢?怎不“含泪劝告”——十三亿人在同一时间全部肃立,默哀三分钟,这肯定是人类历史上最浩大、最隆重的悼念仪式。一位佛学大师对我说,有十几亿人护持,这6名警员全都成了菩萨,会一直佑护中国。我想,6名警员如果九天有灵,也一定已经安宁。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在牛年马月追究杨佳。但在目前,不能急躁,因为还有更危急的事。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呢。
名家呢?怎不以遇害警员的口吻发出如是感慨——“遇刺难避死何诉,部长唤,局长呼,党疼国爱,声声入灵柩。十三亿人共一哭,纵做鬼,也幸福。局里局外救伤员,左医生,右护士,民族大爱,亲历死也足。只盼坟前有屏幕,看奥运,同欢呼。”
暴政损失了6名警员,又换成了另一副面孔,一方面开动“权威”宣传机器,依照惯例把体制内的人物赶紧送上绝对正确的道德高坡,把一个逼上梁山的青年推进绝对不法的泥潭,将其涂抹得犹如精神病人一般,一方面,又紧锣密鼓,张罗着要审判这个“精神病人”。在人民的忍无可忍面前,在瓮安事件、张家界事件、杨佳事件等等血与火交织的现实中,中共当局雷打不动“伟大、光荣、正确”,夫复何言?
这些年来,中共当局以行惰政、行庸政、行暴政的方式,在全国造就了一场巨大的人权灾难,加之腐败泛滥,从方方面面堵塞了弱势人群寻求正义和公道的所有通道。假使这些通道保持畅通的状态,未被暴政悍然堵塞,杨佳不会铤而走险,瓮安事件、张家界事件等等,当也不会发生。
杨佳事件,是官逼民反的典型案例。杨佳在光天化日之下杀入警局,内心对暴政和恶吏怀有怎样的仇恨和绝望,由此不难想像。杨佳今之以暴抗暴,较之一些“开国元勋”当年拿着菜刀闹革命,何其相似。今之红朝黑暗,较之当年青天白日,在事实上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杨佳以暴抗暴当诛,那么那些“开国元勋”也罪在不赦。宣判杨佳之非法,就等于宣判中共政权得来之非法,因为中共当年就是这般起家的。据说流氓本来也是可以进化成绅士的,可现实却是这般令人失望和感伤。中共做事,常常执行的是双重标准,并没有什么绝对的公理。汶川地震,震前险情被当局漠视或刻意隐瞒,近十万人死于变相的杀戮,可到今天为止,你看到哪个达官贵人受到该有的审判了?
审判杨佳的闹剧即将开场,而此前官僚统治集团的纠错机制和监督机制全线瘫痪,法律是沉睡的,正义是沉睡的,所谓的信访机制,也是人尽皆知的愚民把戏。其实审判杨佳之前,先须审判的是暴政的执行者,无所谓暴政的凶狂逼迫,也就无所谓杨佳的铤而走险。否则,这种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不问起因、不尊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精神的所谓审判,何以服众,何以真正告慰那6 名长眠九泉的警员?
被逼上梁山的杨佳在接受审判之时,迫人犯罪、暴虐无道的中共当局仍将逍遥法外!空喊“亲民”口号、虐民成性的胡温集团,在杨佳的老母亲面前,在遇害警员的遗孀面前,在与日俱增的天怒人怨面前,在亚肩迭背的冤民面前,在不该有的死难面前,何不忏悔和下跪?
2008-07-20(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73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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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中共及其党魁没有免于问责的特权
2008-07-18
在常态国家,任何党派和国家政要,均无免于问责的特权。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仅只是因为与莱温斯基有“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饱遭美国公民诟病,克林顿本人也曾泪水盈眶,向他所属的民主党作深刻的检讨;在韩国,卢泰愚、金泳三、金大中和卢武铉,也曾迫于党派争端和各种丑闻的压力,在问责中不得不宣布退出执政党。可在中国,执政党及其党魁似乎享有免于问责的特权。而中国人民,并未在任何时候,赋予中共及其党魁享有此特权。作为人民的一员,我有权向执政党问责;作为一名作家,我也有权评说中共及其党魁。
这几天,我夫妇俩被家乡的官方召回,说是相关方面要“约见”我们。我知道所谓的“约见”,或也就是形式客气一点的传唤,说白了就是要把我叫回去训话。适逢梦君遇害两周年,我正处在火头上,为了避免激化矛盾,我夫人不让我参加“约见”,她代我去接受了训话。
家乡的几位官员责备我将笔锋直指党中央和胡锦涛,说我只能“就事论事”,怎么披露广东的黑暗都行,但是不能去评说党中央和胡锦涛,并说我的文章“已经触犯了法律”,我夫人对此表示无法认同。家乡的官员说,我的文章是否“触犯法律”,到时候不是由我廖祖笙说了算,而是由相关部门说了算。他们表示,福建没有对廖祖笙夫妇不闻不问,从省里到市里到县里,从上到下都在积极协调这个事,争取尽快处理。同时他们再次表示,我在为文中不能将矛头指向共产党或是中央领导,福建不想“动”我,可要是中央发话下来,福建便也不能不“动”我了。由此,我要请全球华人记住这一点:要是我廖祖笙哪天被构陷入狱了,或是出了什么事,那么或也就是中央直接发话了。
与我有过深交或细读过我文章的男女,不难看出我是一个“刀子笔,豆腐心”的人,同时也是一个一心为国家好、为百姓好的那种人。我无意同党中央和胡锦涛唱反调,经历过这许多事,也看出这个国家时下处在一种怎样的状态,我和任何一个国民一样,有权对党中央和执政党的党魁提出更高的要求。批评是正常的血液循环,执政党和胡锦涛没有了这种正常的血液循环,便也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盲点,甚至可能出现某种“局部坏死”。因此,对于任何国民的攻瑕指失,执政党首先应该持有的是一种无任欢迎的态度。中共及其党魁,一方面没有免于问责的特权,一方面倘若抗拒国人的监督和批评,也不利于正常的血液循环。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该有闻过则喜的胸怀。
我夫妇俩对福建官方参与协调我孩子遇害广东一案心存感激,但我们同时也清晰地看到,福建方面制衡不了广东,真正可以制衡广东的中央,又迄今“沉默是金”,这事一拖再拖,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起码的了断,这般无尽扯皮,到底要扯皮到什么时候?我“就事论事”说道我孩子惨烈遇害的事,也已是说道几百天了,到底要我“就事论事”到何时?“写作之于作家,正如耕耘之于农人,某农人负屈衔冤,没有任何人要求其今生就得按某种剧本要求做事:‘你这辈子就只能为你被害的孩子喊冤了,不能再去种田了……’为什么一个作家的家庭和人生被彻底摧毁之后,就非得按某种剧本要求,无尽徒劳地‘就事论事’?”(见《廖祖笙:到底要我“就事论事”到何时?》)
中共及其党魁没有免于问责的特权。在中国的法律中,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党中央和胡锦涛的“老虎屁股”就摸不得,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也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别说我负屈衔冤,别说我的职业就是写作,哪怕我是一个斗大的字只识得一箩筐的农人,我也依法享有言论的自由和批评的自由,这些自由里,当然也包括“将笔锋直指党中央和胡锦涛”。他们对国人有所亏欠,国人就有权依法向他们问责!
在这个所谓的“法治国家”,执政党固然可以继续践踏法治精神和公民权利,把各种法律条文当作壁上观,甚至也可以继续出自某种政治需要,对任何一个公民随意罗织某种罪名,但必须弄清楚的一点是:在强权压迫面前,真正有错的不是依法主张合法权益的公民,而在于施以压迫的强权。我近期的为文犀利也好,不给中共脸面也罢,不过是属于观念之争的范畴,倘使观念之争也“已经触犯了法律”,那么中国便人人“有罪”,包括胡锦涛也“有罪”,因为观念不同之事在中国常有,胡锦涛的观念和我的观念就太不相同,我没说胡锦涛的长篇大论“已经触犯了法律”,怎么他治下的官员就说我的评论文章“已经触犯了法律”?还要不要恪守一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我还在坚持用文字说理,没有类似于杨佳过激的行为,说明我对司法公正和公权良知的回归,仍然有所期待。和那些衣冠禽兽用利刃、棍棒、拳脚“教育”我无辜的孩子相比,和中共当局历时两年雪上加霜剥夺一个作家的表达权和生存权相比,和无耻公权这么长时间以来百般折磨、愚弄我夫妇俩相比,我所敲打下的那些文字又算得了什么?光天化日之下虐杀无辜学子没有触犯法律,旷日持久、穷凶极恶迫害一个为民请命的良心作家,也没有触犯法律……我据理力争,希望党国朝好的方面发展,就“已经触犯了法律”?还要不要恪守一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对我这样一个人再图谋司法构陷,除了进一步自我印证执中国共产党的丧尽天良之外,还能印证些什么?
在我能够重新展开生活之前,在我讨回起码的公道之前,谁也否认不了我是一名作家,同时也是一个死不瞑目的孩子的父亲,就是胡锦涛的爷爷来对我软硬兼施,也休想让我自我放弃秉笔写春秋的权利!中共及其党魁没有免于问责的特权,我有评说任何组织与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中共当局所该做的,不是随意去剥夺公民的这些自由和权利,而该是在守法方面率先垂范,保证公民依法享有这方面的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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